关于推荐2008年福建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资助人选的通知
闽医大学[2008]76号
各学院:
经学校研究决定,2008年福建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将出资21万元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现将推荐2008年教育发展基金资助人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标准:每人1000元/年。
二、推荐对象:家庭经济困难,但又未被认定为200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(含高职专升本)学生。未享受其他奖学金的将优先考虑。
三、推荐名额:全校共推荐210名。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数,按比例确定推荐名额。具体名额见附件,各学院等额推荐。
四、推荐程序:学生提交书面申请,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,推荐人选须经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,交校学生工作处复核。
五、推荐时间:各学院于11月10日(星期一)之前报送学院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的各一份。
附件:1、各学院名额分配表
2、各学院汇总表
福建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学生工作处
二OO八年十月三十日